【記者魏冠中台北報導】位在松山文化園區內的台北文創大樓從開幕迄今,變成財團權貴辦喜宴、開派對的場地。文創大樓卻看不到文創業者蹤跡,完全辜負全民期待。台北市議員高嘉瑜、王威中8日召開記者會指出,文創大樓去年度營運權利金僅繳交56萬給北市府,與當初台北文創公司100年在議會檢討時承諾 50年應繳交3億,等於平均一年600萬相差甚遠。計算3億權利金竟然要530年才能回收,台北文創公司無心經營,績效不彰已經是事實,因此要求柯市長能夠大刀闊斧依照合約書與台北文創終止合約!
去年七月文化局曾經承諾協調台北文創公司降低租金、財團子公司退出辦公室,到今天卻遲遲沒有作為、沒有動作。對此,高嘉瑜議員表示:「台北文創辦公室大多為1坪租金2200元,較鄰近民間辦公室1坪1200元至1700元的行情高出許多;少數降價至1坪600元的辦公室、賣場都是要大面積承租,一般文創工作者根本租不起,卻看到身為母公司的富邦集團、台灣大哥大子公司進駐。還有承租面積小小5坪的空頭公司,根本是在規避合約中對樓板面積和主體、附屬事業的規定,欺騙市民。」
王威中議員指出,當初在議會檢討報告中BOT業者曾經承諾50年可以有3億的營運權利金繳交台北市政府,平均一年600萬。而2014年度北市府收回營運權利金僅56萬,差了11倍,3億權利金等於530年才能收回。王威中議員痛批:「不懂前任市府簽的是什麼BOT?市府和財團打著文創口號,無心經營,根本是自欺欺人。文創大樓十四樓的台北文創會所場地租金更是貴得嚇人,一天場租768000元,相較於同坪數的華山藝文中心場租只要18000,相差46倍,這種天價租金,基層文創團體根本租不起,租金沒得收,難怪權利金收不到,只能偶爾讓權貴開趴、明星舉行婚禮。」
過去長期為文化界詬病的台北文創大樓是BOT案,由富邦集團及台灣大哥大合資的台北文創開發公司得標,從99年開工、103年開始營運。依契約內容開發權利金共13億,分16期,每年須繳給北市府7300多萬,並以每年總收入的0.5%做為營運權利金。當初預計北市府50年可以收回3億營運權利金,並利用此資金扶植文創產業、維護古蹟。現實情況卻是市有財產被以聯合開發BOT的方式賤租給財團高價轉租,開商場、蓋旅館、出租辦公室。台北市議會、市政府多次協調改善,卻遲遲不見成效。高嘉瑜補充到,依照BOT合約書第17章「缺失及違約責任條款」、第18章「契約終止」中缺失未處理違約部分,在台北文創公司無心經營下,台北市政府得以解約。
高嘉瑜議員、王威中議員最後表示,台北市政府拆古蹟、租出市中心地,以發展文創之名,卻行圖利財團之實,讓財團進駐文創辦公室、經營商場旅館。前任市府遺留 的爛尾,希望市長柯文哲、文化局長倪重華能祭出鐵腕動刀,對台北文創公司予以解約,勿再縱容財團濫用文創資產,並履行栽培及支持文創產業、工作者的競選承 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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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文創大樓小檔案:
主體事業坪數:20158.15坪(佔72.55%)
附屬事業坪數:7625.70坪(佔27.45%)
開發權利金:總共13億元(地上權50年)
營利權利金:每年依營業總收入0.5%計算
以目前出租狀況,1年可收約270萬營運權利金(含文創辦公室、商場、旅館)
誠品商場:6047.80坪,月租金6,350,190元
誠品電影院:579.99坪,月租金260,996元
誠品表演廳:615.21坪,月租金276,845元
誠品旅館:5273.47坪,月租金預估為13,183,675元
誠品台北文創店預估1年營收可達10億,以目前契約來看,1年僅能收到其營運
權利金120萬元(其中含旅館營運權利金約80萬)
高嘉瑜議員辦公室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