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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前總統全斗煥執政期間涉嫌貪汙、收賄被定罪。圖/udn tv提供 |
南韓前總統全斗煥執政期間涉嫌貪汙收賄,1997年被定罪。如今,全斗煥一家在海外的非法所得,也持續被追討。美國司法部3日表示,已經沒收全斗煥兒媳在賓州投資的50萬美元。
今年2月,加州地方法院才將全斗煥次子出售豪宅獲得的72.6萬美元充公,並交還南韓政府。至目前為止,美司法部沒收的全斗煥一家財產已超過120萬美元(約台幣3600萬)。
美國司法部表示,全斗煥在美國進行有組織的洗錢行動,美國政府絕不容許外國貪腐官員以及他們的親屬,在美國藏匿非法資金。
【中央社/首爾4日專電】
美國司法部當地時間3日表示,已追加沒收南韓前總統全斗煥兒媳在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公司投資的50萬美元。至目前為止,美司法部沒收的全斗煥一家財產已超過120萬美元。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報導,今年2月,美國加州中央地方法院沒收了全斗煥次子全在庸出售加州新港海岸住宅所得的72.6萬美元。沒收資金在徵得美國法院同意後將返還給南韓政府。
報導指出,美國司法部刑事部門助理部長卡德威(Leslie Caldwell)當天發布新聞表示,全斗煥任期內從南韓企業收受賄賂達2億美元以上,並於1997年被判有罪。全斗煥與其親屬為侵吞部分貪腐資金,在南韓和美國進行有組織的洗錢活動。美國絕不允許他國腐敗官員或官員親屬將美國金融體系用於藏匿非法資金。
美國司法部自2010年起開始大規模搜查他國官員的鉅額腐敗資金,並計劃將這些非法資產歸還給當事人所在國家。韓美兩國的司法、稅務機構等為此正緊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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