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時一場車禍,因我方是全家共乘一部機車,俗稱四貼.
警員在處理過程中有明講這部份有違規,必須開一張超載罰單,這是事實我完全接受.
在2月中收到電子監理站寄來的一張超載罰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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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趕緊到電子監理站查詢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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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怪? 機車超載不應該開罰到3000元才對啊! 印象中這應是罰汽車超載的啊!
這時就去查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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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警員開錯單了.他把機車超載31條開成汽車超載30條,而且還把款項開錯.
當天傍晚去電給該員警跟他說明開錯單了. 他堅持無誤,並且還說詢問過裁決室也無誤.
好! 用電話講沒用. 當晚將完整法條用簡訊傳給該員警. 不久就收到回訊還是沒錯再多補一句機車在法規裡歸屬汽車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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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咧! 法規哪裡有定義機車歸屬汽車類? 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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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 既然如此堅決開單無誤, 那就直接申訴請求正確裁決吧!
於是馬上下載申訴表格寫一寫, 附上相關文件及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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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有關申訴資料過程中,恰好看到水果的一篇報導,於是就把它列印下來一起附上申訴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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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週一,一早趕去板橋裁決所遞件.由於文件是黑白列印, 就借了螢光筆特地標出重點.
值得一提的是, 裁決所的志工爺爺跟奶奶真的很棒,和藹可親又會主動幫你確認有無漏掉的文件. 在此謝謝您.
漫長的等待中, 收到超載紅單. 都已經申訴上去了現在才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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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初, 終於收到新北裁決所的回函了.函中正請中和一分局查證中, 要我再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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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中, 又終於等到中和一分局的回覆, 對於開錯法條已更正回覆裁決所, 並對警員開錯致感抱歉.
算了, 人非聖賢難免有犯錯的時候, 有更正就好. 但是電子監理站的裁罰金額還沒更正啊!
於是致電給一分局承辦人員瞭解狀況, 承辦說已有公文回覆裁決所了, 要我去電裁決所問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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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上去電裁決所找承辦人員, 原來公文已收到只是案件太多,尚未傳到承辦人手上更正.
她要我直接帶著一分局的公文到監理站繳款就好.
因為該法條是最低300最高600,我應該繳多少? 她直言繳最低300就好.跟她再三確認後就火速把罰單繳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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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這過程是要說明遇到警員開錯單時不用害怕, 還是有申訴管道可以伸張的.
只要備齊相關證明文件, 有充份理由及文件都一定會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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