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芳祿/台南報導
綠委參選人‧市議員李退之17日邀集相關業者、陳情民眾及主管機關,召開「數位匯流=斷訊大潮!?」有線電視收視戶權益公聽會,會中達成數點結論,要求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針對有線電視業者應對一般民眾收視戶及受訊業者完整說明改裝數位機上盒過程及相關權利義務、收費標準及契約內容;在收視戶充分了解契約內容及同意裝設之前,不能任意斷訊傷及民眾接收資訊的基本人權。同時也要求新聞處充分掌握台南市轄區內各家業者機上盒裝設進度及實際收費標準,避免造成一市多制、同樣市民卻遭差別待遇的窘況。
李退之表示,最近接獲多通民眾陳情抱怨電話指出,有線電視業者到家中改裝數位機上盒時,對於收費標準說明不清,同時一台又要多收五百元裝機費和一千元押金,如果不安裝又會斷訊不能看電視,民眾質疑政府保護業者在數位化的政策大帽子下,以斷訊為手段強迫民眾付出額外費用。
新聞處林副處長表示,依照「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以及「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實驗區行政計畫」等規範,有線電視業者可以訂戶實需,免費借用1臺至2臺數位機上盒為原則,其他數位機上盒收費方式,採以現行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收費標準之類比機上盒收費方式中之押借方式辦理,並不得拒絕訂戶自備,也就是說,單一分機裝機費,於主機裝機時同時安裝設置者為五百元;於主機裝機後,再行派工加裝設置者,每一台為八百元。有線電視業者應該將收費標準及契約內容完整告知民眾,並且讓收視戶充分了解。
李退之指出,新聞處需去保障民眾權益,在這個資訊接收權以及資訊接近權已經成為基本人權的時代,不能讓戴著國家數位匯流的政策大帽子,反而因為數位化造成斷訊危機,危害民眾、收視戶的基本人權。
李退之認為,保障市民的資訊接收權跟資訊的接近權,是市府責無旁貸的責任,不只是食安及治安跟人身安全等等,在現代這個這時候,每個人都在滑手機,每個人對於資訊的取得,都是已經到達渴望的程度,如果台南市民看電視這樣的基本權利在台南市因為不同的區域,市民待遇卻不一樣,這樣的幸福大臺南,就不那麼幸福了,所以這個部分希望新聞處要加油。
另外,針對公播業者與頻道業者對旅館、飯店等所謂的公開場所服務業所提供的收視服務方面,李退之特別表示,來到台南的觀光客、甚至是在醫院住院的病患,如果在台南竟然看不到電視,對於台南的城市形象將造成極大的傷害!雖然三方之間都是屬於民間的商業交易契約,但是如果因為上游的協商不成,導至末端的業者權益受損,進一步降低對於民眾、遊客、病患的服務水準降低,新聞處、觀光旅遊局、衛生局等主管機關也應該主動介入關心,保障所有人在台南的收視服務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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