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文字工作者)
割闌尾行動的失敗,不在於「失敗」本身,而在於「失敗」的結果並不能證明「罷免制度謬誤」這項假設。就我的理解,目前對罷免制度的批評大致上是門檻太高與禁止宣傳。就門檻來說,較有爭議的應是投票率。批評者援引立委補選投票率,認為罷免設定的投票率太高。問題在於,應先確立「罷免的投票率門檻應與補選相比」這項前提,而不是直接由割闌尾的低投票率得證門檻太高,或是由門檻太高得證低投票率(因為A,所以B)。這樣做一者缺乏必然性,二者容易淪為套套邏輯:因為門檻過高,所以割闌尾投票率低;因為割闌尾投票率低,所以門檻過高。另外,也不該以割闌尾投票率相當於補選投票率來佐證罷選門檻須與補選投票率相比。這種論證方式等於是說「A=B,所以B=C」。
關鍵在於:低投票率也有可能是因為民眾根本不贊成割闌尾行動。而這引出一個根本問題:割闌尾團隊到底是依據什麼來判斷蔡正元已失去選區民眾的支持?需要強調的是,理性的判斷不能只依據一方的主觀好惡,即便這一方的主觀好惡確實站得住腳。「我們是正義的一方,要和惡勢力來對抗」,如此信念固然動人,但現實社會裡畢竟沒有「無敵鐵金剛」。
至於「禁止宣傳」這點,很尷尬的是,實務上,割闌尾並非全無宣傳。除了各種極富巧思的網路文宣,新聞媒體的報導也可視為一種宣傳。再者,割闌尾團隊也進行了實體宣傳(包括罷免投票當日挨家挨戶催票)。當然,割闌尾團隊資源有限,而且至少在實體宣傳時的確受到了公權力的抵制。但資源有限和「禁止宣傳」無涉,而政府「禁止宣傳」的實際作為可能反因媒體報導而助長宣傳。這不是說「禁止宣傳」的限制是合理的,而是要強調,這項限制和割闌尾失敗恐怕關係不大。
割闌尾團隊的努力讓人敬佩。但需要檢討的是,整場行動是否自始即走錯了方向,導致行動的空轉,甚至產生嚴重的後果。同時也該思索的是,在太陽花運動之後,青年是否更被理所當然地視作公民運動中可以隨時替補的無償勞力。是否因為推展行動的勞動力不虞匱乏,而使得行動的籌畫者忽視論述與策略,只想推行一個又一個抗爭行動以持續吸引群眾注意。
「割闌尾」無疑是場失敗的行動,絕不是什麼「完成階段性任務」。正視這個「不願面對的真相」,才能使日後的相關公民運動在正確的方向上發揮最大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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